日前,武汉公布了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2018年,武汉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年度报告中称,在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情况方面,2018年,缴存额375.30亿元,同比增长14.72%;2018年,提取额241.26亿元,同比增长 12.47%;占当年缴存额的64.28%,比上年减少1.29个百分点。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70万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规定,2018年武汉地区最低缴存基数为中心城区内每月不得低于1750元,新城区每月不得低于1500元。
此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武汉实施差异化的最高贷款限额政策,将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调至70万元,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并设立流动性调节系数,根据个贷率情况动态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每半年公布一次。从而有效防控了资金流动性风险,大幅提高了职工家庭购买刚性基本住房的支付能力。
公积金缴存单位,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比最高
年度报告指出,2018年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7.96%,国有企业占11.74%,城镇集体企业占2.38%,外商投资企业占7.81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4.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81%,其他占0.1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0.60%,国有企业占29.25%,城镇集体企业占2.83%,外商投资企业占15.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7 %,其他占0.10%。
公积金提取,住房消费超七成,离退休提取近两成
2018年,64.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41.26亿元。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6.1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8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09%,租赁住房占4.26%,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3.82%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6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94%,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0%,其他占4.13%)。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3.65%,90-144(含)平方米占62.20%,144平方米以上占4.15%。购买新房占67.55%(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31.2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1.24%。(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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