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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事挖地|有情况!拿地5年才刚打地基?实探城投这宗“教育宝地”......

  • 事长探盘
  • 2019-04-02 17:45
  • 47039
  • 责任编辑:武汉事长
你知道原因么?

眼看武汉围起的工地越来越多,四处可见树立的高楼,不禁感慨武汉发展之迅速,开发商建设速度之快。然而并非所有开发商都是高速进展,部分开发商在取得地块后迟迟不动工,土地一晒便是45年。

根据201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那么是何原因让这些地块可以闲置如此久?而这些地块现状又如何呢?

今天要说的地块是来自大桥集团的P(2014)096号地块。

|拿地近5年仍未入市

2014年取得地块

2014919日,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底价拿下青山建十一的P2014096号地块,成交价42000万,楼面地价2082/平方米

P2014096号地块位于青山区建十一路,规划净用地面积为56027.14平方米,其中含公园绿地约72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20.28万平方米以内,容积率约3.6



根据地块要求,该项目应配建6班幼儿园一座,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94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具体布局结合方案审定,还按照住宅建设规模5%-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20188月项目报规

拿地近4年,终于在2018530日,武汉大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城投秀水青城项目报规。

根据规划公示显示,项目位于青山区建设十一路与和平大道交汇处净用地面积56027.14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2778.36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建筑面积181986.18平方米,公租房建筑面积11485.31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664.41平方米,幼儿园面积2292.05平方米





项目由827-48层高层住宅组成,共计1823其中商品住宅1594套,公租房229容积率为3.62,包含停车位2360个。规划建设一栋3层幼儿园,配建一处约7300平方米公园。

|实探项目已开始动工

今日事长实探城投秀水青城,工地正在紧密施工中,现场多个起重机、挖土机、挖掘机等设备正在同时动工,目前处于最开始施工的打地基状态。







城投秀水青城位于青山区建设十一路,东临建设十一路,南抵和平大道立交桥,西临七星天兴花园,北临青山区桥头小学

项目离建设中的地铁5号线建设十一路站较近,周边有七星天兴花园华通小区、青宜居、青山绿水花园、绿地香树花城小区,居住氛围浓厚



教育资源比较丰富,除项目自带的幼儿园外,对面是武汉市钢城二中学,旁边是青山区桥头小学,周边还有第二幼儿园(天兴分园)、昭瑞英才幼儿园、武钢四小、四十九中学学校





自然生态上,项目临近戴家湖公园、青山公园、武丰闸湿地公园、天兴洲大桥桥南公园,西北向面朝长江,离长江直接最近约1公里



医疗配套方面周边有武钢总医院、普仁医院、武汉市石化医院等商业配套相对而言并不丰富,有基本底商但无大型商业综合体,最近的是直线距离约4公里的八大家红坊里商圈。

|青山区三环外增新房供应

武汉大桥实业集团为武汉市城投集团旗下子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建材经营、旅游度假、园艺绿化工程、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房地产销售等为主要经营项目。开发项目有城投瀚城、名都花园、新光大厦、金色雅园、七星天兴花园七星香山花园七星绿色花园等多个项目。



目前青山区的新盘主要集中在二环线与三环线之间,诸如招商一江璟城、中冶39大街、御江壹品青山印、武汉江山等,三环线外新房市场供应极少,目前只有城投秀水青城、海伦国际,价格方面因城投秀水青城周边无新房在售,可参考项目旁七星天兴花园二手房均价在14000/平。



青山区作为武汉老工业基地,虽然各种配套设施在逐渐完善,随着绿地、恒大、奥山、印力、联泰、中冶、招商等一批知名企业的相继落户,青山区的商业业态更加多元化、宜居舒适度更高,但固有思维仍潜伏于大多数武汉人心中,青山区购房主力军仍以青山老居民为主。

今日互动:青山区在你的购房选择区中吗?

附:2012年国土资源部颁布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部分规定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二条: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 :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外,闲置土地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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